繁峙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可根据实际情况附图说明)
一、本部门职责
繁峙县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照法律规定代表国家独立行使审判权,对繁峙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繁峙县人民法院根据省院司法改革精神内设以下职能部门。
(一).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负责本院行政、财务、文电、会务、机要、装备、保密、档案、司法警察等工作。
(二).政治处,负责本院思想政治建设、组织人事、党群和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三).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办理案件立案审查及诉讼服务工作;负责案件的鉴定、评估、审计等事项的委托工作;处理来访来信、转办督办及申诉复查工作。
(四).刑事审判庭。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
(五).民事审判庭。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协调维护军人合法权益等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六).综合审判庭。审理各类再审案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形式监督审判职能。
(七).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负责统筹案件流程管理、审判业务理论调研指导、司法统计、信息化建设与维护等工作;承办审判委员会日常工作。
(八).执行局。执行本院发生法律效力民事法律文书及刑事法律文书中的民事财产部分,执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它生效法律文书。
截止2021年底繁峙县人民法院正式干警47名,其中公务员44人,工勤3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说明:我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说明:我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可根据实际情况附图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583.85万元、支出总计1583.85万元。与2020年(1643.45万元)相比,收入总计减少了59.6万元,下降了3.63%,支出总计(1643.45万元)减少了59.6万元,下降3.63%。主要原因:1.2021年县财政拨款比去年减少了234.6万元,原因是2020年有法院大楼和砂河法庭修缮费用,2021年无此项拨款;2.省财政拨款比去年增加158.36万元,原因是新招录公务员,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拨款增加;3.2021年上年度结转16.64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567.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2.11万元,占比95.8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65.1万元,占比4.15%,其它收入为县级财政拨款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567.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1.24万元,占比64.52%;项目支出555.97万元,占比35.4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18.75万元、支出总计1518.75万元。与2020年(1343.74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75.01万元,上升13.02%,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75.01万元,上升13.02%。主要原因是1.社会保险缴费及卫生健康支出增加,之前年度事业单位医疗单独列项,列支卫生健康支出,金额较少,2021 年度卫生健康支出包含行政单位医疗和事业单位医疗,造成决算增加。2.2021年购置公务用车一辆,2020年未购置。3.由于2021年疫情防控形势好转,公务用车外出次数及办案出差次数增加。4.2021年新增加一笔抚恤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02.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85%。与2020年(1327.11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5万元,增长13.19%。主要原因是:1.社会保险缴费及卫生健康支出增加,之前年度事业单位医疗单独列项,列支卫生健康支出,金额较少,2021 年度卫生健康支出包含行政单位医疗和事业单位医疗,造成决算增加。2.2021年购置公务用车一辆,2020年未购置。3.由于2021年疫情防控形势良好,公务用车外出次数及办案出差次数增加。4.2021年新增加一笔抚恤金。其中,人员经费786.83万元,占比52.38%,日常公用经费715.28万元,占比47.62%。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02.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389.33万元,占比92.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92万元,占比5.39%;卫生健康支出31.86万元,占比2.1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513.65万元,支出决算150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4%。其中: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完成情况:2021年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1370.45万元,支出决算1389.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8%,主用于行政运行支出和办案业务支出等,较2020年决算1311.54万元增加77.79万元,增长5.93%,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2021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110.46万元,支出决算8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2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2020年决算0万元增加80.9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增加一笔抚恤金;养老保险基数调整,保险缴费支出增加,且之前年度养老保险不单独列项,2021列支养老保险,造成决算增加。2021年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32.74万元,支出决算31.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较2020年决算15.57万元增加16.29万元,增长104.62%,主要原因是:2021 年度卫生健康支出包含行政单位医疗和事业单位医疗,2020年单独列项金额较少,造成2021年决算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6.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86.8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53.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24万元;公用经费159.31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59.31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7.9万元,支出决算5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2020年(30.64万元)增加了27.26万元,上涨了88.97 %,主要原因是购置公务用车一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本院现有在编车辆21辆(本年度新增囚车一辆),实际保有量为11辆,其中9辆为2018年公车改革由本地机关事务管理局收回,一辆为当年报废车辆,但系统上于次年核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7.9万元,占比100%,比上年(29.88万元)增加了28.02万元,上涨了93.78%,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购置一辆公务用车产生购置费30.04万元,而2020年未购置。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0%,比上年(0.76万元)减少0.76万元,下降了100%,与上年基本持平。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9.31万元,比2020年(174.36万元)减少了15.05万元,下降了8.63%。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3.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3.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7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二级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553.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9.53%。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共涉及预算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共涉及预算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办案业务经费支出”、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共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3.5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评价结果为优,项目的开展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提高服务管理水平,提供更好的办公环境,使干警办公办案需求得到满足,提高办公办案质量。
(2)部门决算中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办案(业务)经费支出”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自评得分为96.00分。全年预算数为88.4万元,执行数为8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月及时足额兑现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及社保等费用,有效保障了聘用制书记员人员的稳定,保障我院办案工作得以平稳有序的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业务方面能力仍需完善,使得我院办案业务水平得到更好的提升。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使得办案效率和办案素质得到提升,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项目绩效表见附件2)。
“单位运转类”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66.83万元,执行数为66.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提升办案效率,优化办公环境;二是便于开展各项工作,维护单位的正常运行。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未明确制定相关的机关运行管理规定。下一步改进措施:制定适应机关运行的管理规定,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项目绩效表见附件3)。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项目绩效表及绩效评价报告以附件形式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以下模板仅供参考,以单位实际为准)
算资金。
取得的收入。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1年度办案(业务)经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 号)的要求,我单位对 2021年度书记员工资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为保障我院依法履行办案工作职能,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人员的稳定,规范我院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和运行高效,保障我院办案业务的正常进行,2021 年度安排预算资金 “办案(业务)经费支出”为88.4万元。用于按月及时足额兑现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及社保等费用。书记员工资的拨付有效保障了聘用制书记员人员的稳定,保障我院办案工作得以平稳有序的开展。
(二)项目执行情况
1.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度办案(业务)经费支出项目总预算88.4万元,实际下达 88.4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年度执行总数88.4万元,执行率100%。
2.效益实现情况
通过 “办案(业务)经费支出”项目的实施,保障我院按月及时足额兑现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及社保等费用,保障办案业务的正常运转,提高办案效率及办案质量,提高了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评价范围及目的。此次评价工作对 2021年度书记员工资项目的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绩效评价。通过对项目进行全面系统梳理和分析,全面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形成项目总体认识和评价结论,为部门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提供参考,强化预算管理,促进项目具体实施单位改进工作,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 号)文件规定,本次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 4 个一级指标,满分为 100 分。其中,项目决策(20 分)主要评价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情况,重点关注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预算编制情况。项目过程(20 分)主要评价资金和业务管理情况,其中资金方面重点关注预算编制情况和资金支出的合法合规性,业务方面重点关注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和制度执行的有效性的情况。项目产出(30 分)主要评价项目在本年度的实际产出数量、产出质量等产出完成情况,根据项目申报内容,重点核实产出数量是否达到设定目标、产出质量是否符合设定标准。项目效益(30 分)主要评价社会效益及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重点关注项目在会计行业发展方面发挥的实际作用情况和社会公众等服务对象的满意度情况。
(三)评价方法与实施。本次评价采用现场调研与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形式开展。评价综合运用比较法(对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预算与实际支出对比)等分析方法,对项目决策、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四)评价结论。书记员工资项目综合评价得分 96 分,评价等级为“优”。2021年度该项目基本按照计划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实现了年度绩效目标,提高了我院办案效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但是还存在一些绩效管理、绩效目标及指标设置不够合理等问题。
三、绩效评价指标完成情况
(一)决策指标分析。该指标分值20分,得分19分。书记员工资项目立项依据较充分,程序较规范。该项目为经常性项目,主要用干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及社保等费用支出,我院严格按照考勤记录计算工资表,严格按照聘用制书记员名额进行招录,在预算范围内开支,全年预算执行完成率100%。
(二)过程指标分析。该指标分值20分,得分19分。2021年书记员工资项目预算编制72.8万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循“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的支出原则,根据检察工作需要,按序时进度完成预算执行任务。
(三)产出指标分析。该指标分值30分,得分29分。截止2021年12月31日,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促进了办案业务的有序进行,提高了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进而实现了该项目的绩效目标。
(四)效益指标分析。该指标分值30分,得分29分。该项目的实施是保证我院办案工作的基础性必要条件。该项目完成质量高、达到了预期的工作目标,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存在的问题
我院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虽然已定期开展,但如何把绩效评价做得更好更合理,以评价方式促进预算执行和预算单位依法履职,经验尚有不足。
五、相关的建议
建议继续加强对绩效业务的培训。
附件2
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目标指标 | 权重 | 目标值 | 业绩值 | 完成率 | 指标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预算执行指标 | 预算执行指标 | 预算执行率 | 10 | 100% | 100.00% | 100.00% | 10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办理案件数 | 15 | 规定时限内完成受理案件 | 100% | 100% | 15 | 规定时限内完成受理案件 |
质量指标 | 支付进度 | 15 | 90% | 90% | 100.00% | 15 | ||
时效指标 | 提升办案效率 | 15 | 提升办案效率 | 100% | 100% | 15 | 提升了办案效率 | |
成本指标 | 办案成本:办案效率 | 15 | 正比 | 100% | 100% | 15 | 办案效率成正比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提升群众幸福感 | 15 | 提升群众幸福感 | 100% | 100% | 15 | 提升群众幸福感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办案人员满意度 | 15 | 80% | 80% | 100.00% | 15 | |
附件3
附件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目标指标 | 权重 | 目标值 | 业绩值 | 完成率 | 指标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预算执行指标 | 预算执行指标 | 预算执行率 | 10 | 100% | 100% | 100.00% | 10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供热面积 | 15 | 6923.8 | 6923.8平方米 | 100.00% | 15 | |
质量指标 | 供暖质量 | 15 | 24 | 24摄氏度 | 100.00% | 15 | ||
时效指标 | 物业服务 | 15 | 24 | 24小时到位 | 100.00% | 15 | ||
成本指标 | 拨付时间 | 15 | 每月30号前 | 100% | 100% | 15 | 每月30号前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保障办公 | 15 | 保障办公 | 100% | 100% | 15 | 保证办公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职工满意度 | 15 | 90% | 90% | 100.00% |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