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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县人民法院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作者:繁峙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6-10-05 09:50:56 打印 字号: | |

繁峙县人民法院

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主要职责 繁峙县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照法律规定代表国家独立行驶审判权,对繁峙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繁峙县人民法院内设15个职能部门和三个基层人民法庭及纪检监察机构。

1.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处、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立案第一庭、立案第二庭、执行局、审判监督庭、司法警察大队、信息网络办公室、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办公室

 2.基层人民法庭包括;砂河人民法庭、大营人民法庭、岩头人民法庭

 3.纪检监察室

 (三)人员变动 2016年正式干警52人,其中公务员48名,工勤编制4名。宫计虎、宫爱清、郑清莲、祁贵清4名人员退休,杨瑞山逝世,李宏伟、韩娟、贾赟3名人员调离。

二、 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部门预算总支出9441284元,其中:基本支出6621284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37532元、日常运行经费21483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5452元。基本支出占总支出的70.13%;专项资金2820000元,占总支出的29.87%;

2016年,我院的各项工作将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县政协、上级法院的监督和县人民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紧扣“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积极发挥和延伸审判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强力推进、创新发展,为推进依法治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附:繁峙县人民法院2016年部门预算的所有附表

2016年部门预算项目明细表
单位 项目名称 列支科目 合计 县级财力支出预算 专项资金 政府性基金 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预算 备注
其中:县级财力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农村税费改革
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日常运行经费 人头公务费 福利费
合计 9441284 6621284 4237532 2148300 235452 2820000
法院 生育保险 2040501 16788 16788 16788
人员支出 2040501 4002188 4002188 4002188
医疗保险 2100501 218556 218556 218556
住房公积金 2210201 235452 235452 235452
办案经费 2040502 660000 660000 660000
诉讼业务费 2040599 810000 810000 810000
办案业务经费 2040502 600000 600000 600000
人民陪审员经费 2040502 78300 78300 78300
提前下达2016年政法转移支付预算指标 2040502 2420000 2420000 晋财政法[2015]58号
提前下达2016年全省法院诉讼费统筹资金 2040502 100000 100000 晋财政法[2015]58号
2015年政法转移支付剩余资金 2040502 80000 80000 晋财政法(15)4号
2015年政法转移支付预算 2040502 220000 220000 晋财政法(14)91号
责任编辑:繁峙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