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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县人民法院
五不准、九严禁
作者:繁峙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5-05-14 09:12:37 打印 字号: | |
  “五不准”、

不准用公款办豪华、奢侈的节庆活动;

不准用公款送月饼和各类节礼;

不准接受可能影响秉公用权的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卡)和支付凭证;

不准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

不准违规发放或变相发放津贴、补贴等。

“九严禁”

严禁用公款送月饼和各类节礼;

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

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变相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严禁接受可能影响秉公用权的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卡)和支付凭证;

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严禁公车私驾、公车私用和借用下属机关、企事业单位车辆等行为;

严禁用公款举办豪华、奢侈的联欢会和节庆活动;

严禁违规开展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责任编辑:耿鹏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