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德尚学 忠诚敬业 明法致公 清廉为民
“崇德尚学”是为人之本。“德”乃安身立命之根本,“学”乃修身向上之锁钥。一修职业道德,忠于法律,公正裁判;刚正不阿,不畏权势;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二修政治素质,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三修业务素质,勤学苦钻,锐意进取,矢志不渝,提高技能,努力向专家型、复合型的高素质法官迈进。四修身体素质,戒除不良嗜好,积极参加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永远保持健康的体魄。旨在要求全体干警响应时代主题,以德立身,以学修身,德才兼备,开拓创新。
“忠诚敬业”是从业之基。“忠诚”代表忠心、守信和服从,对党、国家、人民、法律要无比忠诚;“敬业”即恪尽职守,兢兢业业。旨在要求全体干警执法如山、冰霜节操,淡薄名利,不为权、钱、情所动,以满腔热忱投入审判事业,真正成为司法权威的化身和社会正义的最后屏障。
“明法致公”是立业之要。“明法”即信仰法治、昌明法治、弘扬法治,彰显法官的职业本色。“致公”即亲民仕众,为人民服务;追求公正,展示公正。旨在要求全体干警常怀公正之心、常行公正之举,牢固树立“公平至上、正义优先”的价值信念,公平、公开、公正地办理好每一起案件,平等保护各方利益,致力维护法律的公平和正义,穷毕生之力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清廉为民”是司法之宗。“清廉”即清正廉洁,一身正气,自律自省,一尘不染。“为民”即以人为本,公正司法,一丝不苟,排解民忧。旨在要求全体干警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把“以人为本”的具体要求化作 “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实际行动,做到在思想感情上体现爱民、在审判作风上体现亲民、在诉讼程序上体现便民、在实体处理上体现护民;尽职履责,勇于奉献,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倾力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十六”字院训从做人、修身、立业、到人生的更高追求,呈递进关系;从普遍到特殊,体现出执法者的使命和责任。浓缩了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拓展延伸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